「剴剴案」社工涉過失致死等罪 北院判刑2年

標題: 「剴剴案」社工涉過失致死等罪 北院判刑2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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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 2026-04-16 11:50:08

偽造文書 兒福聯盟 剴剴案 劉彩萱 劉若琳 北檢 北院 台北地方法院 台北地檢署

描述: (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6日電)男童「剴剴」遭虐死案,兒福聯盟陳姓社工涉3度竄改訪視紀錄,北檢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,陳女則否認犯行。北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2年徒刑,偽造文書部分無罪。可上訴。1歲10月男童「剴剴」遭虐死案,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27日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、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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